本页为传统术数参考 · 2026年9月11日 更新
相生顺序:木 → 火 → 土 → 金 → 水 → 木,循环无端;生我者为母,我生者为子,母生子、子养母。
木生火:木为母、火为子,木之气泄于火而火得其养。自然取象:木性温而含火,钻木取火、木焚生焰;人身取象:肝藏血以养心,肝木生心火。
| 项目 | 五行 | 天干 | 地支 | 生肖 | 脏腑 | 方位 | 季节 | 颜色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木 | 木 | 甲、乙 | 寅、卯 | 虎、兔 | 肝 / 胆 | 东 | 春 | 青 |
| 火 | 火 | 丙、丁 | 巳、午 | 蛇、马 | 心 / 小肠 | 南 | 夏 | 赤 |
| 关系 | 对应之行 | 含义 |
|---|---|---|
| 生我(母) | 水 | 水生木:得滋养、有来路 |
| 我生(子) | 火 | 木生火:气泄于外、主付出 |
| 克我(所不胜) | 金 | 金克木:受制约、有压力 |
| 我克(所胜) | 土 | 木克土:能掌控、需费力 |

| 条目 | 口径 |
|---|---|
| 相生次序 | 木生火、火生土、土生金、金生水、水生木——按此行序循环,周而复始。 |
| 母子定位 | 生我者为母(如木之于火),我生者为子(如火之于土);同一行既是母又是子。 |
| 相生的实质 | 母行之气向子行流动:母强则子得养,母虚则子失恃,故有「虚则补其母」之说。 |
| 相生不等于吉 | 生亦有太过:母行过旺则子行受壅(如木旺火塞),仍需看整体平衡。 |
| 常见取象 | 钻木取火、火焚成灰归土、土中藏金、金气凝露成水、水润草木——五行相生皆可于自然中见之。 |
| 怎么用 | 查到某行偏弱时,先看生我者(母)是否有力:母旺则子易扶,母虚则须先扶母。 |
| 情形 | 传统看法 |
|---|---|
| 生我者旺 | 自身得养,来路有力,宜顺势而为 |
| 生我者虚 | 来路不足,宜先补母行(虚则补其母) |
| 我生者过旺 | 自身之气泄于外,主付出多而自耗 |
| 母子同旺 | 一行独盛而连带其子,须防过犹不及 |
| 相生链闭环 | 木火土金水循环,无始无终,为五行之常 |
传统术数与中医基础理论参考内容,理性看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