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页为传统术数参考 · 2026年9月11日 更新
二字为两仪:首字笔画取上卦、次字笔画取下卦、两字笔画之和取动爻,不必再加时辰。
二字占:首字笔画÷8 取上卦、次字笔画÷8 取下卦、两字笔画和÷6 取动爻。
二字占:「求」7 画为上卦;「财」7 画为下卦;动爻=(7+7)÷6。本卦为字象之本体,互卦为事之中程,变卦为事之结局;朱红爻为动爻。
断卦结论:平(态势分 0)· 体用比和
吉凶相半,成事在人:可谋而后动。
体为己、用为所问之事;体宜旺、用宜生体。卦气:体卦土在酉月为「休」。
| 取象 | 分值 | 断语 |
|---|---|---|
| 体用 | +2 | 体用比和:彼此同气,事顺而稳,宜按原计划推进。 |
| 互卦 | +1 | 互卦雷水解看中间过程:体克用:你能制住此事,可成,但要费些力气。 |
| 变卦 | -3 | 变卦山风蛊看结果:用克体:事来压你,阻力明显,宜缓、宜守、宜借外力。 |
| 卦气 | 0 | 体卦土在酉月为「休」,时令平平。 |
先天卦数 体7+用7=14,可作 14 日(或 14 月)之期参考;体卦平和,应期按常。
依梅花易数测字口径推算,为传统术数参考,不作现实决策依据。
示例:「求财」起卦;输入文字后点按钮即按本页口径重算。

| 步骤 | 算法 |
|---|---|
| 上卦 | 首字笔画数 ÷ 8 取余(余 0 作 8)。首字象外、象事、象对方。 |
| 下卦 | 次字笔画数 ÷ 8 取余(余 0 作 8)。次字象内、象己、象根底。 |
| 动爻 | 两字笔画之和 ÷ 6 取余(余 0 作 6)为动爻。 |
| 条目 | 口径 |
|---|---|
| 两字有先后 | 按心里浮现的先后记字:先想到的作上卦;若两字同时出现,则按书写顺序。 |
| 词语类测法 | 测「求财」「出行」这类现成词,前字看事之显、后字看事之根,最忌拆成两个不相干的字。 |
| 笔画的取法 | 按规范字形逐字计画;字库未收录的字,直接在面板的笔画框里填。 |
| 体用定内外 | 动爻在上卦则上卦为用、下卦为体;反之事在己。 |
| 断卦顺序 | 先体用生克定吉凶,再看互卦定过程、变卦定结果,最后看卦气是否助体。 |
| 字象组合 | 传统看法 |
|---|---|
| 首字笔画多于次字 | 外重于内:事象强,根底稍弱 |
| 次字笔画多于首字 | 内重于外:根底厚,成事靠己 |
| 两字笔画相同 | 上下同气,多成比和之局 |
| 笔画和为 6 的倍数 | 动爻作上爻:事应末段 |
| 用克体 | 事压人,宜缓宜借外力 |
民俗文化参考内容,理性看待。